特种设备技术规范是指针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制定的强制性标准。主要内容包括:
设备的结构要求、材料要求、工艺要求等制造技术要求。
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的技术要求。
设备的检验检测项目、方法、判定准则等要求。
设备的使用管理、安全防护、人员资格等要求。
有关术语和定义、编号方法、技术交底等通用要求。
这些规范对于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至关重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特种设备的全生命周期内,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规范的实施和监督检查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违反规范可能受到处罚。
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条款:
第八条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应当遵守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区别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特别是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
第六十一条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在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三)对有证据表明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或者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实施查封、扣押;
第六十二条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违反本法规定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行为或者特种设备存在事故隐患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责令有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隐患。紧急情况下要求有关单位采取紧急处置措施的,应当随后补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
第八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充装许可证:
(一)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的;
(二)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进行充装的。
转载自:四川特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