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为适用的核准规则不同的。一个是《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2—2022);另一个是《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21)。
看一下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1年41号公告,这个算是源头,出处在这里。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1年41号公告
紧接着发布了《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21),将安全阀校验机构核准调整出检验机构目录。
随后2022年5月发布了《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2—2022)。将安全阀校验机构正式并入到检测机构目录,代号由FD1细化为FD1和FD2(整定压力小于10MPa的校验)两类。核准证书也变成了检测机构。
2、检验机构兼容检测机构,比如具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从事其检验设备相关的安全阀校验,不需要再按照本规则的要求取得安全阀校验资质(具有与安全阀校验工作相适应的人员、仪器设备、设施与场地条件即可)。该说法同样适用无损检测机构。电梯检测机构略有不同,以后再说。
3、另外《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还处于有效在用状态,因此部分条款还可以参照执行。至于执不执行,就看所属省市具体落实了。
4、同样,安全阀校验人员也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划归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了。取证、复审工作在当地发证、审批机关办理即可。
消息来源:“特设人”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