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来源:特设管理助手 新规解读|注意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设置要求有调整!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k2NDU0NzY0MQ==&mid=2247497952&idx=1&sn=1eba41fc206fa452e13822e237c17e97&scene=45#wechat_redirect
01
修改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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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比TSG 08-2017与TSG 08-2026,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条件在以下方面进行了细化与增补:
新增压力管道设置要求
新规则加强了对长距离压力管道这一高风险设备的安全管理要求,明确:使用50km以上(含50km)压力管道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
调整设备总量计算方法
在“使用特种设备(不含气瓶)总量50台以上(含50台)的”这一设置条件上,增加“注2-4”这一重要注释,明确此处的“特种设备”指需要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
修改运营服务电梯表述
针对“使用为公众提供运营服务电梯的”这一设置条件,把“运营服务”这一概念,从原规则的“以电梯作为经营工具”,修改为“以电梯作为营利工具”。
扩大公众聚集场所范围
“在公众聚集场所使用30台以上(含30台)电梯的”这一设置条件未变的基础上,通过“注2-3”这一注释,将集贸市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正式纳入“公众聚集场所”范畴。
02
修改意义
上述修改并非简单的文字调整,而是体现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理念的深化与升级,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风险管理更精准
新增“使用50km以上压力管道需设置机构”的条件,是基于风险分类分级监管原则的体现。长距离压力管道往往输送易燃、易爆、有毒介质,且穿越区域可能复杂,一旦发生事故影响范围广、后果严重。新规则将其单独列为强制设置机构的条件,意味着监管层面将其识别为需要更高层级、更系统化管理的重大风险源,要求使用单位必须投入更多的管理资源,建立专门机构进行系统管控。
计算界定更清晰
在设备总量计算中,新规则通过增加注释,明确特指“需要办理使用登记的设备”。这一澄清至关重要,因为并非所有特种设备都需要办理使用登记(如某些简单压力容器)。定义清晰后,企业自查和监管部门核查时标准统一,避免了因理解不同导致的合规性争议,提升了规则的可操作性和公平性。
定义范围更全面
公众聚集场所列举新增了“集贸市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反映出随着经济发展,这些场所的人流聚集性和设备使用频率日益增高,安全风险相对突出。规则修改后能进一步覆盖这些公众活动热点区域,确保在这些新兴高风险场所的特种设备也能得到同等严格的管理。此外“营利工具”相对原“经营工具”,表述更精准,理解更方便。
03
行动建议
面对新规则的变化,相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该早做准备、尽早应对。
开展合规性自查
立即根据TSG 08-2026明确的6项条件,重新评估本单位是否达到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标准。特别是涉及长距离压力管道,以及集贸市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相关企业,需重点关注。
完善机构设置与职责
对于需要设置管理机构的单位,应确保机构设置符合要求,并根据新规则关于使用单位主要义务、安全管理机构职责等内容,更新机构的职责章程,确保其能全面履行新增的安全与节能管理义务。
更新制度与清单
特种设备管理机构应牵头修订本单位的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确保与新规则以及市场监管总局第74号令要求一致。
组织人员培训
新规则对安全总监、安全员的配备和资格有更细化的要求,使用单位应发挥管理机构作用,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新规则,确保管理机构每名管理人员都能知责、履责、尽责。
04
写在最后
TSG 08-2026关于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的修改,核心导向是推动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从“符合规定”向“管控风险”纵深发展。通过细化条件、明确范围、强化责任,引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特别是设备数量多、风险高的企业,建立更专业、更主动、更系统的内部安全管理中枢,从而切实提升特种设备本质安全水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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